“在监督中,我们发现你单位存在权责分工不清晰、工作考核不规范等问题......”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向某区属国有企业反馈驻点监督情况,并下达《监督警示函》,提出整改要求。
2023年以来,临淄区纪委监委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探索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的有效路径,努力护航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为推动日常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临淄区纪委监委瞄准国有企业“资金、资源、资产、资本”等事项,对企业决策及执行情况开展“嵌入式”监督,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表现、性质等不同情况,分别制发告知函、提示函和警示函,将口头提醒与书面监督相结合、纠偏指导和警示告诫相结合,推动监督常态长效。2023年以来,共发函28件,督促整改规章制度不健全、决策程序不规范、人员管理和纪法教育不到位等问题37项。
临淄区纪委监委还坚持“一手抓监督指导,一手抓制度规范”。针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财政、审计、国资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的意见》,就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内容要点、监督检查方式和责任追究情形进行明确,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提高决策水平、优化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发展质效。
为增强监督实效,临淄区纪委监委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以及巡察等部门协同联动、贯通融合机制,重点聚焦国有企业信访举报、巡察反馈、日常监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深入基层单位、关键岗位、现场工位开展会议监督、驻点监督、立项监督、临场监督,提升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2023年以来,临淄区纪委监委围绕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累计开展一线调研21次,主动约谈97人,立案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督纠正风险隐患问题41项,督促建章立制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