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实施“三单”管理 提升检举控告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 :  2024- 10- 30 10: 50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转交你单位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即将达到预定期限,现向你发出‘督办单’,请按规定时限抓紧办理……”由于承办的信访件临近办结时限,近日,淄博市高青县某镇纪委收到了一张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发出的“督办单”。

为切实提高检举控告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做到群众举报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高青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信访件“三单”管理机制。“三单”分别为“提示单”“自查单”和“督办单”。

“提示单”主要内容是检举控告处置程序流程导图,按“匿名检举控告”“实名检举控告”2种类别,从受理到处置再到办结,详细注明重点环节处置要求和工作标准。“我们在分办检举控告件时同步将‘提示单’发放给承办部门。”高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关键程序、重点环节的提示,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提高信访办理规范化水平。

高青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出处置、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和短板,分条目制定“自查单”,帮助承办部门对照自查,及时更正办理过程中的偏差。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发现承办部门在检举控告办理过程中出现临期、超期问题或在检举举报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录入不同步等问题时,便会发出“督办单”,详细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加快办理、规范处置。此外,信访室还会同步抄送“督办单”至委领导,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督促承办部门整改问题、规范办理。

自“三单”管理机制运行以来,高青县纪委监委已制发“提示单”“自查单”20份、“督办单”3份。“通过‘三单’实现了检举控告处置工作的前置提醒、时时督导、及时预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处置不规范、不严谨,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助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青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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