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沂源县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郑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瞒报房产;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欲膨胀,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刚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