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材市场租金占村集体收入的一半,但近几年,由于各种原因租户们不按时缴纳租金,现在通过镇村干部和其他党员带头做工作,租户们都主动上交了欠款,还带动其他村民配合,解决了我们村‘两委’的心头病。”日前,桓台县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合同清理规范来到索镇北辛村走访调研时,该村党支部书记说。
今年以来,桓台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通过清底数、抓整改、压责任、强规范,靶向推动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农村党员干部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的破题关键,必须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为此,桓台县纪委监委坚持“先干部、再党员、后群众”的工作方法,通过下发通知、个别谈话、会议动员等方式,压实镇(街道)、村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村“两委”成员带头、党员带头,切实做到“四必须四严禁”。同时,结合推进“清廉村居”与“一网三联”融合互促工作,用好用活积分奖惩机制,广泛发动农村党员干部深入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宣传政策法规,讲明利害关系,以点带面、以面扩体,辐射带动全县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推进。
同时,桓台县纪委监委还注重治理推动、协同联动,督促镇街纪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党员干部承包的村集体经济合同,逐一过筛、形成台账,逐条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党员干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层次、分步骤,精准规范处置。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人,立案1人,推动全县清理规范各类集体经济合同1044份,村集体增收108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常态化监督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合同管理的预警提醒和全过程闭环监督,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桓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