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好家风丨高珩:“十宜”“十戒”严家规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09: 55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淄川高氏家风系列(二)高珩:“十宜”“十戒”严家规

明清时期的淄川高氏家族为鲁中望族。家族以畏天家学为中心,以忠孝仁义为经络,形成了优良家风。从明万历至清康熙的100年间,家族出进士9人,举人14名,贡生60余人,有“一科两举人,一门五进士”美誉,乡人称:“世德垂里,世为德门”。

高珩,字葱佩,号念东,晚号紫霞道人,为高氏家族十世祖。崇祯十六年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国子监祭酒,礼、吏二部侍郎,太常寺、大理寺少卿,宗人府丞,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左、右侍郎等职,后晋阶通奉大夫。著有《劝善》诸书及《栖云阁集》,并为《聊斋志异》写序。在其创修的高氏族谱《序》中,提出“十宜”、“十戒”家训,成为家族教育子孙做人、做官、做事的标尺。

典试江南拒收不义之财

顺治八年(1651),高珩奉旨典试江南乡试。临行时,朋友同僚纷纷到十里长亭为他饯行,并赠给他很多古书。高珩自幼嗜书如命,不疑有诈,欣然接受。途中闲暇,取所赠之书翻看,竟发现其中夹带请托信函众多,并附不下万金之贿,高珩不言语不声张,将请托信函及夹带银票一火焚之,仍按科就律,一丝不苟地考录举子。

待到放榜之日,中试举子纷纷到高珩住处拜访,行弟子礼,有的还持重金相馈,高珩对所有馈赠一概拒绝,分文不受。这次江南乡试,考中者多是海内知名之士,舆论对高珩评价很高,称赞朝廷典试用人得当。

廉洁自律 宽厚待人

高珩胸怀坦荡,为官多年始终坚守清白、严格自律。任礼部侍郎时,顺德府(今邢台地区)闹饥荒,他奉旨赈灾。那时高珩家中也粮食短缺,日常饭食难以为继。而他虽然每日经手调拨大批粮食,却让家人从千里之外的家乡取粮,运往京城,权作糊口生计。

康熙十九年(1680),年近七十的高珩在刑部侍郎任上,原官致仕,告老还乡。打点行装将行之时,却见囊金无几,不够路费。朝中故旧听说后“赆以百金”真情资助,但高珩坚辞不受,最后只留少量路资,回乡后也陆续归还。

因为为官清廉,其家财仅可自给,但他天性淳厚,解人难,周人急,施衣食、棺椁、药品之类,不可胜记。荒年时,遇到亲友故交中有人借钱借粮,一定尽力帮助对方。父亲去世时留下别人三四千两银子的借据,他与兄长商量后,一火焚之,不再索要。

立家规 严家教

高珩极为重视自身修养与家教。他创修族谱,制定祖训,以“畏天”为家学、为人之道,以谦谨朴素为家风,对子孙耳提面命,反复教导。自身把儒道佛学融为一体,以“学道、进德、养生、修业”四勉之说立命。

他修撰“畏天”家训“十宜”“十戒”,要求家族子弟不做伤天害理之事,孝老爱幼、敦睦相邻、恤贫济弱、勤劳节俭、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耕读传家,事事认真谨慎。严禁杀生、赌博、贪污、骄傲自大,不要与人争斗、不讲礼貌、不守信用、不孝敬长辈;严禁铺张浪费,过分享受,涣散懒惰;严禁不讲仁义道德,违者是为不肖子孙。

被誉为清初直臣之冠的御史大夫魏象枢曾向皇帝推举最公正清廉的官员,“节者八人,高珩居首”。高珩成为那个时代的楷模,同时也是淄川高氏后人尊敬的先辈和为人处事的榜样。

 

高氏家训

宜畏天命,宜奉王章,宜敦孝友,宜济人物,宜勉谦和,宜安懦拙,宜守耕读世业,宜遵淳朴家风,宜待人人大度,宜持事事小心。

——清•高珩“十宜”

【译文】应该敬畏众生自然规律,应该遵守法律规章,应该倡导孝顺父母兄友弟恭,应该帮助遇到困难的人,应该尽量做到为人谦逊和善,应该安抚弱小不擅长之人,应该坚持耕读的家族传统,应该遵循淳朴的家风,应该待人大度,应该保持事事小心的态度。

 

戒杀生,戒邪淫,戒傲,戒贪,戒赌,戒斗,戒懒,戒奢,戒无信无礼,戒不孝不仁。

——清•高珩“十戒”

【译文】禁止杀生,禁止邪恶纵逸,禁止骄傲自满,禁止贪婪无度,禁止赌博,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懒惰,禁止奢侈,禁止言而无信尊卑不分,禁止不孝顺不仁义。

 

人患不读书,不患读书而君相不知。人患不学道,不患学道而仙佛不渡。人患不积德,不患积德而天地鬼神不敬。

——清•高珩《司寇公庭训摘要》

【译文】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无需担心满腹经纶而不被朝廷所知,就怕懒于读书、不思进取;不用担心参透“大道”之后却不能通过道佛之法超越人生苦难,就怕不能始于跬步,积极领悟“道”之精髓;不要担心积善行德却得不到天地鬼神的敬重,就怕无法坦然处之,一生行善。

(淄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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