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干事更有了精气神。”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党员干部薛某听到周村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宣读的《澄清保护通知书》后,心里如释重负。
日前,在街道纪工委与干部的一次日常谈话中,薛某主动汇报了自己的思想动态。“李书记,换届期间别的干部在撰写述职报告,而我需要一次次的向组织说明情况、提交材料,一些举报在个别网站发酵,给我及家人带来较大压力、焦虑……”了解到干部的苦闷后,街道纪工委及时向其讲解政策,在耐心疏导下,干部主动提交澄清正名申请,恳请组织予以查明。
据了解,薛某在担任包村干部期间,有群众反映其新官不理旧账,致使该村被拆迁房屋长期得不到安置处理。周村区纪委监委了解相关情况后,启动“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查阅案卷、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反映问题进行一一核查。经过核实,查明拆迁涉及的24户村民均已按照相关政策得到了妥善安置,举报问题失实。
为消除负面影响,让受错告干部坚定工作信心,周村区纪委监委在永安街街道班子成员澄清保护会议上,对反映薛某有关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截至目前,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澄清正名10起11人,持续释放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
“对于长期冲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来说,有时难免会受到不实举报、错告,甚至是诬告陷害。对于有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一查到底,没有问题的干部也要及时给予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周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灵活运用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主动向被调查对象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据介绍,周村区纪委监委坚持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一体推进,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同时,加大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宣传力度,全面梳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适用纪法条款及典型案例等,编印成宣传册,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信访。( 周村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