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政策落实领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打折扣”等问题;政府部门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文件不落实等问题;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人才金政37条”“纾难解困30条”,以及减税降费、小微企业扶持、就业创业等政策宣传不到位、公开不透明、兑现不及时、落实不见效等问题。
(二)聚焦项目落地领域。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层面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隐形门槛、限制性条款,搞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市场环境等问题;项目审批时间长、流程繁琐、验收效率低,以及土地、资金、人才、水电暖等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打击非法阻挠施工、强揽工程以及黑恶势力破坏市场环境等行为不力问题。
(三)聚焦政务服务领域。服务意识不强、业务不精,“一次办好”政务服务落实不到位,以“甩手掌柜”“软拒绝”等方式将企业正常诉求拒之门外,不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等问题;行政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以及审批事项公开不完整、办事流程不清晰等问题;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不力、工作滞后,职能部门间推诿扯皮、互为前置,让企业多跑腿等问题。
(四)聚焦执法监管领域。搞粗暴执法,不能公平对待市场主体,特别是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等问题;随意执法、有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特别是人情监管、暗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五)聚焦政商关系领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微信红包,违规接受宴请或者违规接受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插手企业经营,在实施政府项目或购买服务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程序,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或商品,在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要求企业报销个人费用,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借用企业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