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期对照‘未巡先改’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我单位共排查出问题8个,整改6个,其余问题全部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日前,临淄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对该区人民医院开展巡察时,该院首先向巡察组介绍“未巡先改”情况。这是临淄区建立巡察整改闭环链条,提升整改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抓住巡前、巡中、巡后三个时间节点,建立未巡先改、巡中整改、巡后回看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自查、巡察督促和监督问效作用,形成问题整改闭环链条。
“未巡先改”解决共性问题。针对前几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印发工作方案,要求未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对照问题清单,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共性问题早防范、早纠正、早解决。在区委第十轮巡察进驻前,该区整理前几轮巡察共性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提前整改。至巡察进驻时,被巡察单位已累计整改问题126个,一些突出的共性问题被提前解决,“未巡先改”成效初步彰显。
“巡中整改”提升巡察时效。该区将督促整改融入巡察监督,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经巡察组初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立即整改,进一步提升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意识,形成问题整改的良好氛围。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理论学习、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累计立行立改问题150个,加快了巡察工作整体进度,增强震慑力。在区委第九轮巡察中,针对被巡察村居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巡察组及时督促镇(街道)清理规范村集体经济合同,至巡察结束累计清理规范合同1316个,清欠金额达1000余万元,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巡后回看”监督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完善区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巡察整改职责分工、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区委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承担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重点围绕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情况、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评估依据,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被评价为“一般” 及以下等次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整改落实不到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截至目前,该区已对117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104个。
“下一步,临淄区将持续构建有序衔接、系统联动的巡察整改监督闭环,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外部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临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宗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