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量化巡察成果有“办法”
发布时间 :  2021- 06- 25 11: 05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为更好调动巡察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桓台县制定实施《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办法(试行)》,坚持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以量化评估激发动力、增强压力。

细化评估内容。设置9项评估内容17项评估指标,重点围绕政治定位、政治画像、发现问题、问题线索、巡察报告、专题报告、档案底稿、信息宣传、纪律作风等八项内容进行量化评估,每项评估内容细化若干项评分指标。比如,在问题线索方面,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常规赋分的基础上,如果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每件可重复加分。同时,设置“一票否决项”,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明确评估方式。巡察成果量化评估实行按轮评定,总分实行百分制,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巡察组汇报情况、各组提报的巡察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评分,县委巡察办在综合各组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赋分,各巡察组同时进行相互打分,汇总各巡察组分项指标,确定本轮工作评分。为便于操作,县委巡察办专门设计了巡察成果量化打分表。

强化结果运用。对每轮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巡察组,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对连续两轮排名末位的巡察组,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组长进行约谈。对领导小组成员指出的各组存在的问题,由县委巡察办汇总后反馈各组,推动整改落实。每轮量化评估结果将与年底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作为树标对标夺标的重要依据。(桓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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