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双通报”推动办案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 :  2021- 06- 11 11: 20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在措施使用上,有的案件承办单位对批而未用的措施文书未及时销号;在数据报送上,个别立案材料中出现立案编号有错误的问题……”近日,桓台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向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案件监督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桓台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月通报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汇总案件监督管理情况,对办案重点环节进行答疑,对问题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处分等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由案件审理室每月梳理汇总各案件承办单位的案件质量情况,列出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进行通报,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各单位审结的案件在证据调取、程序审批、文书制作方面有时会出现一些共性问题,给承办单位单独指出后,下次其他单位可能又会犯类似的错误,”案件审理室主任于建华在对案件质量进行评审时说,“把所有问题一并汇总通报,既能给承办单位点出问题,又能对其他单位起到很好的提醒作用,避免同一问题多案发生。”

通报不能一发了之,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重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才是关键。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案管室、审理室分别进行跟踪提醒整改,对于提醒后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进一步扩大范围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截至目前,“双通报”机制共通报案件21件问题29个,通过倒逼问题整改,有效减少了各承办单位案均问题数。

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去年以来,桓台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案件管理程序监督工作规范手册》《案件审理实体监督工作规范手册》,规范操作流程,细化操作步骤,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开展优质案件评审和案件质量自查自纠,评选出2020年度十大优质案件,对2018年以来涉及的103起重点案件大起底,进行全面评查评审,发现纠正问题26个。同时,探索实行协作区办案协查、案件协审工作机制,统筹纪检监察室与镇(街道)片区协作,整合办案力量,解决办案人员不足、能力参差不齐、各自为战等问题。搭建干部交流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专题培训、业务交流,实行年轻干部交流轮岗制,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档升级。(桓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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