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坚持“三步结合” 探索基层监督治理之路
发布时间 :  2021- 05- 14 14: 13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基层监督治理具有长期性、长效性、多样性等特点,必须统筹谋划、综合施策、一体推进。近年来,淄博市高青县纪委监委围绕基层监督治理作了有益探索和尝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第一步,深入调研绘制“权责清单”,通过立规矩明确基层党员干部履职“边界”

高青县是农业县,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86%,农村村集体经济薄弱。过去,由于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村账目混乱、财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多发。我们针对农村存在的问题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农村基层一线,进行专题调研,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权力运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梳理出村干部23条不能碰触的“红线”,形成“小微权责清单”有效避免村干部对权责事项不知晓、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现象,让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民主监督有依据。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跟进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面上形成震慑,促使基层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第二步,瞄准重点开展“三资”清理,通过清底数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矛盾问题

为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稳定和发展问题,我们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向县委提出开展“三资”清理的意见建议。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镇(街道)成立“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清理方案,采取“一村一策”的方式,严格工作程序,逐一明确资产资源权属;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做好宣传指导、提供土地参考数据、摸底排查、解决合同争议等工作, 形成合力。二是精准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实、标准不高、进展不快的,约谈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在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先后约谈、处理党员干部18人。同时,对在前期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积极清退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村干部予以从宽处理或免于处理,切实把压力传导下去,将干部干劲调动起来。三是扎牢制度“笼子”。督促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各镇(街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纠正规范,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追责问责。通过“三资”清理我们共清理规范土地面积11.2万亩,新增村集体收入1100余万元,309个行政村平均收入达到4.5万元。群众信访量大幅下降,2020年,县纪委监委共接收涉及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105件次,较2018年同比下降63%,村内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三资”这一引发干群矛盾的“雷雨点”变成了促进和谐稳定的“晴空区”。

第三步,强基固本打造“阳光村务”,通过抓规范构建基层监督治理长效机制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促进“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搭建网络监督平台。传统的橱窗式村务公开方式期效短、传播慢、受众少,村内老人不方便看,在外打工的年轻群体看不到。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在做好传统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打造“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每月定期将村集体与村民签订的各项合同和村集体各项收入、支出及资金余额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村民通过互联网可随时登录查看村级财务,同时能浏览查看村级各项收支原始单据和合同原件,做到无论身在何处都能随时、随地实时知晓村集体“家底”。平台上线以来,上传合同及财务信息16余万条,12余万人下载激活,群众登陆浏览次数达到70多万次,破解了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受时间、空间限制的“难题”。二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流程。针对原有村级财务公开项目多、专业术语多的问题,统一制定村财务公开办法,将村级财务公开分为收入、支出和剩余资金三项,分别列出具体项目,用通俗的语言、简洁的文字和准确的数据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详实地反映出来。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各项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发放、村级合同签订、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收益等,采取附表形式逐项逐笔展示。同时,对公开形式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要求迅速整改。真正让群众从村级事务的“旁观者”转变成了村级权力的“监督者”。

明确村级权力清单,为权力制约和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开展农村“三资”清理,为密切干群关系创造了条件;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为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支撑,三步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有机结合,推动构建了现代化的基层监督治理制度体系。(作者系高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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