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 :  2021- 04- 30 14: 51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25日当天,由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开展过渡期脱贫攻坚成效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实施,以实打实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干部是关键。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和发展稳定大局。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保障落实换届纪律作风要求,紧盯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全程监督,严查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与组织部门做好协作配合,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注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让群众参与到换届选举监督中来,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推进乡村振兴,管住“小微权力”是重点。蝇贪之害猛于虎,它直接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群众期盼点为正风反腐发力点,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切口,紧盯“小微权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统筹监察信息员、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支力量,严厉惩治“微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全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加强对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后续帮扶责任,使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以铁的纪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周村区纪委监委 彭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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