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专着力构建“纪监巡审”联动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  2021- 03- 18 15: 55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日前,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淄博师专现就加强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纪监巡审”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起“纪监巡审”联动协作机制。

一、明确监督重点,注重同向发力

在监督重点上同向发力,强化政治、纪律、经济监督“一体化”。学校“纪监巡审”机关要自觉把监督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大环境大格局中,放到高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谋划和实施中,以高站位、大立场,保持步调一致,形成监督合力。

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统筹衔接,交流对接各自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监督重点。学校审计办公室每年在制定审计项目前,都要征求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巡察办公室意见,注重将群众反响强烈、廉政风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或者有需要审计协助查证的事项列入项目计划。学校巡察办公室对近期完成审计且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优先安排巡察,以保证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全面整改,又利于巡察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开展。

学校“纪监巡审”机关要聚焦公权力行使、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领导干部离任等情况的重点监督,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部门的监督重点高度契合。

二、提升监督成果,做到共享共用

学校“纪监巡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积累档案资料和信息线索,对于相互之间查深查透的相关事项,深入利用,共享资源,以节省力量投入、找准案件突破口、提高监督效能。

学校审计办公室所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以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均抄送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其他结论性或过程性情况,经规范的流程审批后,也要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巡察办公室进行资源共享,以便参考利用,并适时反馈结果。与此同时,在审计实施审前调查时,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巡察办公室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充分提供相关单位和个人涉嫌经济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供被审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述职述廉及干部廉政档案等资料。

问题线索是监督成果的重要体现,顺畅高效地移送和处置关系到协作机制的实际成效。学校审计办公室坚持在发现问题线索的第一时间,以书面或口头汇报形式,向学校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报告和移送,防止线索流失、处置失当。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学校审计办公室,形成工作闭环和良性循环。对隐瞒、截留、阻挠移送或泄密的情形,给予责任追究、纪律处分。

三、统筹监督力量,规范工作机制

“纪监巡审”机关要合心合能合拍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1+1>2”的叠加效应。结合学校“三定”方案,学校审计办公室党组织关系隶属学校纪委监察办党支部,业务和干部与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高度融合。立足于政治机关和宏观管理部门定位,加大复合型人才建设,逐步提高审计部门规格,加强审计干部队伍业务培训、能力提升,逐步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在纪检监察工作缺少人手、巡察工作抽调人员时,从审计办公室人员抽调,优先配备使用。

要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和联系,为“纪监巡审”机制运行注入活力。学校“纪监巡审”机关要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专题研讨会议、协调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协作配合的举措,立足解决重点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共同治理举措。可以邀请专家、专业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为落实“纪监巡审”协作配合机制提供业务支持。要做好“纪监巡审”联动“后半篇文章”,落实“一案三跟进”,与考核评聘、评先树优、干部选任、廉政鉴定等结合起来,推进标本兼治,实现整改问题和查处问题线索的最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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