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精准发送“三函” 督促紧绷主体责任弦
发布时间 :  2021- 12- 17 17: 58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经查,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请您在接到本函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查摆问题产生的原因,拿出具体整改措施......”近日,张店区纪委监委对某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发出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督促其对某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是张店区纪委监委积极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的有效措施。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张店区形成了包括“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廉情提醒函”在内的“三函”,聚焦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通过函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的发送对象是区级党政班子成员,针对执纪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其分管领域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或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情况,提出书面提示,督促其对部门单位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具体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建议。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是向有关部门单位或党组织提出书面工作督导意见,要求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主要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推进主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到位或者落实行业领域监管不严等问题,督促其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部署、整改到位。廉情提醒函是针对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干部作风、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和个人提出书面提醒,侧重于提醒执行规定不严、存在廉政风险或作风松散漂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的有益补充。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党组织收到函告后,需对照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馈。

“‘三函’为我们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好抓手、好‘药方’,我们在使用过程中严把适用范围、建议内容、制发程序三个关口,从严控制,确保每份函依据充分,建议具体可行,起草、审签、送达等程序规范有效。”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分别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发送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15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33份、廉情提醒函34份。

为避免“三函”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区纪委监委对发出的“三函”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办、抽查回访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常杀“回马枪”,对无故拖延、拒不执行建议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张店区纪委监委)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