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虽然履行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但仍存在讨论决策过程未记录、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未体现等不规范现象,对此扣减1分。”
“咱们局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及时,反映出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这个问题要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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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近日,桓台县委巡察办抽调纪检、组织、巡察“三方力量”,成立5个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组,对县委第十轮20个被巡察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巡察整改情况质效评估。
工作中,桓台县探索制定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主体责任履行、整改任务落实、问题线索办理、整改成效深化、整改工作创新等5项评估内容和20项具体评估指标,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逐一对账、逐条查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赋分并形成评估报告,全面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
据介绍,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结果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汇报,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提请分管县领导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将整改质效评估报告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持续督促整改。目前,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发现问题11个,约谈部门单位负责人3人,整改完成率达96.7%。
“整改成效怎么样,质效评估来衡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传力压责、督促履责、联动促责、具体推责、专项尽责‘五合一’巡察整改体系要求,结合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切实用好质效评估这个抓手,严把整改质量关口,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清仓见底。”桓台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孙明文表示。(桓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