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淄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 04- 30 10: 37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牢记初心使命  勇于担当作为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4月28日)

孙庆雷

 

我代表中共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任务。一会,江敦涛同志还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聚焦主责主业、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更加坚决。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从行动中看齐、在落实中找差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省纪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省纪委和市委请示报告,推动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中心大局强化政治监督,配合省纪委调查处理“大棚房”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督促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问题17件,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完善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年实施党内问责73起,问责党组织36个、党员领导干部108人。

(二)履行监督专责更加到位。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丰富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量,推动监督常态常在。做细日常监督。制定《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状况,分析研判把握政治生态情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6566人次,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2.3%;组织3个区县和1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深化派驻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的意见(试行)》,扎实开展“驻在日”监督、廉政谈话,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督促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助驻在部门开展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强化巡察监督。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开展4轮巡察,巡察单位72个,对11个单位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912个;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书》46份,向分管市领导当面反馈或书面通报巡察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创新巡察方式,配合省委巡视对相关镇街联动巡察,部分区县同步开展村居巡察,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格局。区县巡察机构巡察部门单位77个、村居1603个,发现问题10551个。通过村居巡察,解决了一批基层历史遗留问题,配合组织部门调整了一批软弱涣散村干部,部分区县农村信访量明显下降,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

(三)纠治“四风”更加深入。坚持围绕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治歪风、树新风,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特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起、处理1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8批79起,形成有力震慑。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9起、处理119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03起、处理671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起、处理46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34起、处理68人。坚持发现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以重点领域整治推动面上作风转变。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市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意见》《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容错纠错、澄清保护6起、6人,提振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惩治腐败更加有力。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刻不停歇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严肃查处了段明福、荆恭温、王绍臣、耿瑞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提请协助采取调查措施等方面汇聚合力。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集体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高线索处置精准度。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严格审查调查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定性量纪,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审查调查成果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1份,督促整改落实、堵塞漏洞;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制作段明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专项治理,编印《淄博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成立廉政宣讲团,集中宣讲16场,28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纪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自身建设更加严实。坚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目标导向,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十讲一考”,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全员培训,举办3期综合业务培训班,选派115人次参加上级调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设“齐韵清风”讲堂,开展“书香伴我行”活动,促进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一体提升。高标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和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铁规铁纪,开展3轮内部专项检查,聘请21名特约监察员,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人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干部调整交流力度,组织干部双向挂职,开展“廉洁家访”和日常提醒谈话,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制定完善请示报告、文字综合、会议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机关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开展系列党建活动,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新的成绩,但与上级纪委和市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作用发挥不充分;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不完备;发现查处“庸懒散慢拖瞒”等作风问题办法不多,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协调、贯通衔接不顺畅;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推动,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维护政治纪律上亮本色。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安排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突出抓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把“六稳”“六保”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紧盯“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三大攻坚战、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立项监督,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强化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监督制度执行融入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行为,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紧紧围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有作为。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在履行监督责任同时,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张清单”,定期派发个性清单,推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心中有责任、工作有抓手”。强化考核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落在平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线索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针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发现的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及时向市委专题报告,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提醒督促问题单位落细落实责任,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三)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在履行监督专责上出硬招。探索创新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整合监督力量,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一是创新日常监督机制。建立“1+5+N”的日常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细化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职责、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协调调度5个监督检查室,并由监督检查室协调调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完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开展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掌握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廉洁自律情况。改进述责述廉办法,提高询问质询质量,建立评议结果通报制度,对评议靠后的提醒谈话,加强述责述廉真实性的抽查核查。探索构建全覆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全面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为市委精准掌握区县及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供参考,同时针对监测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净化生态。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四种形态”责任,特别是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用好第一种形态,试行由党委书记对反映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并写出报告的办法,切实发挥党委党内监督主体作用。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对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情节较重的,按违反组织纪律处理;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发挥第四种形态的威慑作用,筑牢反腐败斗争的“后墙”。三是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改变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模式,由“集中办公”改为“驻点派驻”“贴身监督”,发挥“探头”作用,实现“驻在”并“常在”。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日常履职和自身建设情况的了解、核实,促进更好履职尽责。推动市直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机关纪委设置,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强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市级巡察,年底基本实现市委巡察全覆盖;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巡察力度,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抓好省委巡视相关区县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工作,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注重以专题报告推动促进工作,对移交线索及时快速处置,发挥巡视巡察震慑作用;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全过程;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政法、财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四)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纠风治乱、激励干事上显担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主轴主线,不折不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攻坚的五项措施,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攻坚决战决胜,为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攻坚突破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显担当。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只表态不落实、“十二大攻坚行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针对“庸懒散慢拖瞒”问题,集中开展“六治”专项察访,推动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繁琐主义等问题。二是在纠建并举上显担当。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收受电子红包、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长管长严、管出习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加大制度供给,明确政策要求和执行标准,用制度巩固纠治“四风”成果。三是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上显担当。精准规范问责,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机关问责主体作用,着力解决问责主体不均衡、问责不力、问责简单化问题,提升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严格落实容错免责、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有关制度规定,特别是将容错免责、澄清正名融入到支持保障企业发展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和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既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又对为企业站台服务、扶危解困中出现失误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容错免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在全市进一步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上守初心。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护航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尽锐出战,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二是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与政法机关紧密协作,紧盯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紧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于或被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逐案过筛、深挖彻查,再发力、再突破,确保完美收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典型案件举一反三,严格行业治理和日常监管。三是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清查等专项整治,严查民生工程领域的造假现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服务群众。

(六)紧紧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坚决惩治腐败上见真章。坚定斗争意志,发扬斗争精神,对腐败分子拿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势,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恶人”“狂人”,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着力清除司法领域腐败,对徇私枉法、以法谋利、滥用司法权等问题严惩不贷。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环节的直接领导。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优质案件评选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升审查调查水平,在全省创出案件质量保障的“淄博经验”。坚持安全文明办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提升留置看护队伍专业化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二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找发案单位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及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形成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的办案闭环。三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落实好处分执行跟踪回访制度,坚持“一案三跟进”,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要求,牵头有关区县、部门单位开展家风建设系列专题活动,深入挖掘推介淄博优秀家风家训,丰富载体平台,促进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打造“淄博好家风”名片,以良好家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社会风尚、扩大淄博影响。

(七)紧紧围绕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走在前。坚持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一要政治过硬。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锻造坚强有力机关党支部。二要能力过硬。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系统内双向学习锻炼,深化全员培训,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全面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模范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积极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营造“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浓厚氛围,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三要作风过硬。大力弘扬拼搏实干、奔跑在前的奋斗精神,走出“舒适区”,强化“拼”“抢”意识,躬身入局、比学赶超,把自己变成解决问题的关键变量。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以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主的“三个督查督办机制”,对确定的任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要纪律过硬。纪委书记要履行好内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坚决防止干部出问题。针对不同岗位风险点,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和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继续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有效防范风险隐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推动特约监察员有效履职。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荣誉感、归属感。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处理,打造纪律部队品牌,展示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拼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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