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7月24日至10月23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中心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中央、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及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的问题、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检查反思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二是健全整改机构,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集中部署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研究制定整改意见,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聚焦问题、强化责任,全力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中心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逐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成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在每次专题党组会上主要领导都认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阶段性工作时,都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9个问题中,17个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另外2个正在积极推进。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 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修订新定17项规章制度,协助上级部门修订完善行业制度规范3项,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动不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过硬”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委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得不紧,督导不力。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端正思想态度,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思笃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抓严抓实学习研讨,对研讨、体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印发《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心及所属单位党员活动阵地设施配置、使用管理,建好用好思想阵地。将思想阵地建设纳入党建规范化检查和支部“全面体检”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五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和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把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机构改革融合缓慢,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19年5月,已对区县公路中心、收费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机关综合性科室工作人员在3月份已整合到位。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于 8月2日选举产生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中心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完成党组织更名工作,实现组织融合。12月2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0年1月13日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配,实现深度融合。二是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三是深入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统筹推进区域路网建设。经积极争取,2019年5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沾临高速由4车道改为6车道,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重大突破;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市东南部路网结构,提出了河辛路南延、泉王路东延等部分县乡路升级改造的规划建议。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争取工作力度,推动更多的规划项目列入省级储备项目库;同时加强与区县政府对接、沟通,达成国省道公路建设共识,加快推动建设项目工作进展。五是积极配合、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济青高速改扩建、滨莱高速改扩建、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工程建设;按照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规划,配合加快推进沾化至临淄、临淄至临沂、济南至高青、济南至潍坊、高青至商河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立项核准、开工建设。
(二)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落实不力问题”
3.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修订出台《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二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事项、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内容,按要求开好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三是责成下属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总支(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正确区分两个会议的研究事项和议事内容,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
4.反馈问题:对出租车行业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出租汽车监管平台(GPS系统)服务商,目前,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已经建设完毕,并经市大数据局验收通过投入使用。二是自2019年8月开始,配合执法机构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专项整顿活动,投诉率明显下降,提升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三是代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巡游出租汽车审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巡游出租汽车审验时间和内容,提出了审验工作要求,对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四是起草了《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已报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程序办理。逐步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诚信评价为导向的车辆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驾驶员、车辆三方考核体系,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五是配合执法机构做好网约车监管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淄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工作,形成网约车监管长效机制。
5.反馈问题:对新购办公楼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对原公路局新购办公用房有关合同条款执行、资金支付、配套费减免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建立推进工作任务清单。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单位合署办公的任务要求,向市办公用房主管部门上报了《关于申请交通运输办公用房的报告》,拟定了办公楼的推进实施方案。三是重启了项目管理协议,与开发商进行了多次磋商,因协议购买面积与测绘面积差别较大,双方就购房的计价存在较大分歧,经多轮的磋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法律手段积极推进,全面完成购房清算,确保资金安全。
6.反馈问题:对闲置房产管理处置不力,租赁费催缴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对我单位出租资产的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再排查,通过组织专人上门或诉讼手段对欠缴的租金进行催缴。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应急管理需要,统筹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站点,依托闲置的公路站、收费站增设公路沿线应急储备点,储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进一步提升公路抢险机动能力和应急保畅能力。三是对原劳服公司人员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此次巡察整改要求,已腾退两间,剩余一间报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已签订租赁合同。同时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制定《房屋场地租赁管理办法》,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7.反馈问题: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按照省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沟通汇报,并上报了《关于处置15万元以上省管车辆的请示》。2019年9月25日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后,我们按照拍卖程序,已完成37辆15-30万元车辆的移交、车辆评估、交易中心审核、网上公示等工作,于10月31日公开拍卖处置。剩余5辆30万元以上车辆,按照审批权限,省交通运输厅已转报至省机关事务局,同时落实专人,做好车辆处置前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完好。二是委托山东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专项鉴证,出具《关于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损失申报专项鉴证报告》,并于2019年10月18日向市财政局申报核减国有资产的相关资料。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中心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杜绝此类问题。
8.反馈问题:个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淄博市招标投标条例》和交通、财政等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养护工程项目,省市级财政(财政直管县除外)投资的,由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制定招标方案,党组会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区县级财政投资的,招标方案由各区县公路中心党总支会研究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二是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根据项目特点,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进一步改进招标代理确定方式。已制定《2020-2022年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采购及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方案》,一个年度为一个合同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合同段,一次确定三年的代理单位,分别负责中标年度的招标代理工作。四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公开招标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严格工作流程,加强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作为甲方不派人担任评标专家。五是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新改建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的,严禁开工。六是加强审计监督,对基层单位审计实现全覆盖。七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与相关单位衔接,落实推进措施,对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了诫勉谈话。坚定把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关于“基层党建、党务工作弱化虚化,党的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固”的问题。
9.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针对原市公路局机关各支部和党小组普遍存在未按照规定次数召开会议并记录的情况,已对有关支部、党小组进行了批评,责令有关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写出检查。二是印发《关于2019年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中心所属各支部、党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全面自查,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
10.反馈问题:对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加强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心所属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了“悟初心明法纪树清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照《党章》、《准则》和《条例》,逐条检查,将纪律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纪律规矩的意识。市中心党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把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近年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中心直属机关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形成长效机制,并加强经常性指导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
11.反馈问题: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已责相关党小组长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12.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19年5月份,中心党组对所属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交流。12月2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0年1月7日中心党组研究通过了中心机关科级干部调整方案,加强机关科室之间的干部交流,形成良好的梯次结构。二是明确招聘人员的具体单位,确保招录应聘人员选择准确。用足用活人才新政23条,从政治上、经济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积极为新录用人员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拓宽职场发展空间,为其安心工作提供保障。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对借用人员全部清退。市中心印发了《关于清退借用人员规范借用手续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借调借用手续,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规定,修订完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严格考勤管理,严格把关,严格病事假审批,形成长效机制。五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强化监督检查,对干部职工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不尽责,服务意识淡薄,侵犯群众权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3.反馈问题:档案管理审核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关于做好文件改版后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重新进行整理排序和归档。制定《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材料补充收集长效机制。二是对干部基本信息认定不准确的,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党组研究出具了明确的组织认定,相关材料一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管档人员业务水平。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纪律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4.反馈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服务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分解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抓班子带好队伍上下功夫,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种警示教育亲自主持;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运用纪检监督、内审监督、财务监督等监督手段,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根据科室职责和人员分布情况,按照单位、科室、岗位三个不同层面,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加强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和研判,形成覆盖完整、便捷高效的制度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三是强化廉政警示提醒。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廉政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5.反馈问题: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进度:一是责成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向中心党组作出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廉政谈话的类型、内容、记录格式和要求,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归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分对象,因人施教,一人一谈,确保廉政谈话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16.反馈问题: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雷同内容较多。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党组织向中心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中心党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批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强化党组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党组及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是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17.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各类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已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修订了《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的意见》、《淄博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普及公务卡使用规定,进一步提高职工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梳理完善财务报销审核签批流程。四是自2016年起,按照审计建议,已规范定额发票的使用。
(五)关于“个别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8.反馈问题: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组织专人对往来账款进行详细梳理,对每笔往来账款按照账款类型、时间、金额等逐一清查分类,按照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意见。截止目前已经整改完成共13笔,金额2000余万元;其它已按规定管理权限上报处置申请。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出台《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暂行)》,形成往来账款清欠长效机制,在清理应收账款同时结合内控系统建设同步推进相关制度规范的修订。
19. 反馈问题:对购置固定资产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17年12月市委巡察反馈相关问题后,原市公路局党委非常重视,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就省财政厅对我市公路管理性事业资产进行下划后,执行市级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原市公路局编制了2018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3月淄财办发〔2018〕29号对原市公路局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了批复。二是原市公路局就公路管理性事业资产下划后,资产配置以及如何在全市公路系统施行市级政府采购问题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咨询。同年9月,原市公路局依据省、市对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下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公路系统内采购项目范围、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限额、管理科室职责权限和分工以及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预算批复的办公设备等资产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了集中采购。三是2019年4月,中心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出台了《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和规范采购管理的工作意见》,对中心今后的政府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行为进一步细化,对项目审批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四是今后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交通运输服务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地生根。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见行动,从严务实解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过硬,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党务工作弱化、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各项工作之中。
三是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2167309;通讯地址: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电子邮箱:zbjtyssyfwzxst@163.com。
中共淄博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党组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