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计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计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我委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等5个方面19个问题37个具体表现,并提出了4项意见建议。我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3月9日,专门召开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淄卫党字〔2018〕19号),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到委领导、机关科室和委属各单位,明确时间节点、牵头整改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在五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的办法加以纠正;对无法整改的,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避免再次发生。四是加强督导检查。3月底,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委属单位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由驻委纪检组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新农合交由市医保处管理后,市卫计委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的主动性有所下降,医疗机构‘营利性冲动’有所抬头,加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调整,医疗费用上升较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1日制定了《淄博市公立医院运行效果评价实施方案》(淄卫字〔2018〕28号),进一步明确医改控费指标,督促各级公立医院完善内部控费措施。二是严格实行医疗费用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公立医院落实内部控费措施情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照国家、省控费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不高于10%,药占比(不含中草药)不高于30%的年度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三医联动”机制,加强与医保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上升势头。四是3月2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淄博市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淄卫字〔2018〕43号),加强临床医学建设,推进合理规范用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严格落实两票制,制定临床用药监控目录,规范用药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医疗费用控制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收入增长率为6.4%、药占比为29.57%,均在国家、省控制要求范围之内;截止2018年8月,全市医疗机构收入增长率为2%,药占比为27.84%,分别低于年度控制目标6.96和2.16年百分点。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2、关于“2016年下半年各医院开始控制医疗费总量,市属医院选择性接收病患,致使有些病人住不了院,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引导三级医院向下转诊,缓解市属医院就医压力。二是着力构建市区立体化医疗服务体系,成立了心血管、脑血管、创伤及重症医学4个专科联盟;6月12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八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淄卫字〔2018〕89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癌症、呼吸重症等“八大中心”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信息联通、综合诊疗、多学科联合、防治康复一体的立体化医疗服务体系。三是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城市、县域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同质化,缓解基层医疗水平发展不平衡问题。四是严格住院、出院标准,降低平均住院日,提升周转率,明令严禁拒收急诊、符合收治条件的患者。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坚持巩固提升。
3、关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效果仍不理想,截至2017年10月,省里公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中,一项重要指标“住院次均费用”我市在全省排名第11位,2016年此项排名为第15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情况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查过度医疗等行为。二是严格实行医疗费用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落实内部控费措施情况督导检查。三是对医疗费用控制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4、关于“卫生、计生整合后,一段时间内党委班子存在等靠思想,机构融合比较慢,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节奏缓慢,工作积极性调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市区卫生计生机构整合融合,截至2017年底,市、区县、镇办三级卫生计生行政机关、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督部门全部整合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市委“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工作要求,坚持对标先进,1月份先后组织委属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浙江、青岛、烟台等学习先进经验,查找差距,强化赶超意识。三是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工作方案》(淄卫党字〔2018〕26号),7月3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卫党字〔2018〕46号),委机关及委属单位扎实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加强学习调查研究,列出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思想,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5、关于“2016年,计生工作在省内考核位次由名列前茅降到第14位,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全省排名第11位,在市人大组织的六个民生部门满意度测评中排名最后”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兑现奖惩,压实各级各方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二是继续完善日常监控、工作调度、通报反馈、督办落实等工作制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加强对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进展情况通报。三是3月26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的实施方案》(淄卫字〔2018〕49号),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群众就医幸福感。四是积极开展“第一村医”帮扶工作,2017年11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向全市困难村选派600名第“第一村医”,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帮扶,改善医疗资源不平衡问题,目前第一批、第二批已派出205名。五是积极开展“健康服务月”活动,6月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满意度。六是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与省卫计委了解沟通,2017年我市计生工作在省考核中位列第6名;2017年省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测评中我市排名由第11位提升至第9位。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6、关于“委党委对如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益、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考虑有欠缺,在人才引进和培养、医疗技术提升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大。目前,我市的医疗硬件建设、疑难病症及重大手术诊治水平,较周边城市相对落后;高层次人才少、优势学科少,全省公布的第一批精品学科我市空缺;全市转诊数量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1月9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18〕5号),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和指导检查;认真落实《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十三五”规划》,加强人员培训和对各区县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17年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布对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淄卫发〔2017〕31号),2018年确定1家市属医院作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三是坚持不断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根据十三五卫生机构发展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市、县、基层三级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各级医院功能定位,控制规模无序扩张;加强医学学科和重点专科规划建设,集中优势人力、技术资源,打造淄博市医疗卫生高地。四是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卫发〔2017〕14号),选拔了首批13名医疗卫生“首席专家”、 20名中青年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进行重点管理培养;积极贯彻落实淄博人才新政23条,制定了《淄博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资金扶持实施细则》,力争年内引进10名左右省级以上名医,建成10个左右市级特色精品专科和1个省级特色精品专科,切实以人才突破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提升。五是加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有培育潜力的学科进行重点培养;加大院士工作站工作力度,先后引进陈义汉、付小兵和励建安等院士,分别在我市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六是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双创双提双满意”三年行动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智慧服务示范品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效益,推动卫生健康服务由高速度向高质量的转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7、关于“委党委对抓党建推进卫生计生业务工作意识不够,系统缺乏有特色、有影响的党建工作品牌,大部分党建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上级规定层面,存在应付现象,市卫计委2016年的系统党建工作意见、市中心血站2017年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文件及考核的文件年底才印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开展系统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4月9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党建工作“一单位一品牌”创建及“优秀党建工作特色品牌”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卫党字〔2018〕32号),指导委属各单位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建立有卫生计生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二是全面打造“第一村医”帮扶党建品牌,被新华网、中国山东网和淄博各大网站、报纸广泛宣传报道。4月2日至3日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牵头调研我市 “第一村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严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3月14日印发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党组织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淄卫党字〔2018〕21号),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清单制、告知制、督查制”。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5月3日印发了《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考核办法》(淄卫党字〔2018〕36号),7月中旬由党委成员带队对委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了年中考核。五是注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4日印发了《2018年度市卫计委党委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淄卫党字〔2018〕30号),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开展系统时代先锋岗位、个人事迹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党建工作氛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委机关班子成员、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存在不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会情况,委机关“三会一课”达不到规定标准,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突出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为重点,建立完善签到、补课制度。二是3月20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24号),全面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三是3月底制定了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将领导干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重要任务内容。四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组织程序和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质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委党委抓理论学习、开展党建活动效果不佳,在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建情况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建知识不了解的情况比较普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月5日印发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淄卫党发〔2018〕1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二是继续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成果,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系列讲话。三是动员组织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灯塔在线”学习答题,印制《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6月初组织开展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测试,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质量。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10、关于“有的党组织长期不健全,如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只有支部书记,无委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按照组织程序,市卫生人才中心党支部于3月23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二是在2017年10月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台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换届。目前,除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总支因干部管理权限,未配备总支书记外,其他各级党组织基本健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基层党建制度不规范,落实不到位。有的下属单位制定的党建制度不规范;2017年以来,多数医疗机构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0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24号),把规范提升贯穿于基层组织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队伍管理和党费收缴全过程,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有序、落实有据。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2018年在评比验收的基础上,确定3-6个市直卫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年内采取实地督导、不定期调阅抽查等形式,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12、关于“有的下属单位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如市职业病防治院的2016年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无相互批评,多是相互肯定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卫计委领导班子“五个一”联系制度》(淄卫党字[2018]28号),委领导分别挂包联系委属单位,加强对委属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指导督导。二是3月20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24号),其中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要求进行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委党委对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重视不够。2014年以来,系统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司法处理,其中涉及刑事犯罪8人,市卫计委党委未对案件做到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发生原因”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31号),在市直卫计系统全面启动了廉政风险点新一轮排查和防控工作,层层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针对性教育,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先后邀请市检察院、驻委纪检组组长到单位开展针对性廉政教育。三是开展系统集中廉政教育,4月16日下午组织委机关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收看《失衡的代价》警示教育片;4月28日,组织委机关人员赴“齐文化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集中廉政教育; 6月下旬,组织委机关人员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分批赴鲁中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夯实廉洁从政基础。四是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委党委专题研究近年来市直卫计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市直系统普遍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一次廉政教育、一次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制定完善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4、关于“委党委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够有力。没有结合卫生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有创新性、实效性的具体实施细则,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收受“红包”、改进服务态度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31号),组织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重新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细化防控权责清单,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继续在系统持续开展“拒红包、无回扣、树形象”活动,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严肃查处。三是3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的实施方案》(淄卫字〔2018〕49号),通过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就医满意度。四是紧盯健康扶贫、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了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驻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五是按照省卫计委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双创双提双满意”活动,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创建10个左右省级优质服务示范单位、10个左右省级智慧服务示范品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服务效益,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医务人员满意的目标。
整改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长期坚持。
15、关于“党委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委机关个别科室负责人存在官僚主义倾向,工作中命令方式多,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工作方案》(淄卫党字〔2018〕26号),要求委机关每个科室一个调研题目,走基层、查实情、知民情、找差距,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党员方面的作用,全面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补课制度。三是在委机关开展了“机关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初心和宗旨意识。四是4月份集中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日”活动,举办了岗位体验、志愿服务、标语宣传等活动,提升了机关人员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五是7月3日印发了《关于在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卫党字〔2018〕46号),在市直卫计系统扎实开展了大讨论活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6、关于“委党委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下属单位各类问题较多,市卫计委党委发现纠正不及时。有的班子成员甚至认识不到位,认为面上开展了廉政工作,干部个人出了问题是个人的事情”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卫计委领导班子“五个一”联系制度》(淄卫党字〔2018〕28号),委党委委员每人联系2-3个委属单位,每季度与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每半年带队对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督促委属单位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二是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别签订年度《从严治党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3月14日印发了《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党组织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淄卫党字〔2018〕21号),实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制、告知制、督查制”,坚决防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责任逐级“溜号”现象。四是充分发挥市纪委驻委纪检组作用,对市直卫计系统开展内部巡察,加强对委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7、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听取下属单位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卫计委领导班子“五个一”联系制度》(淄卫党字〔2018〕28号),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个委属单位,每季度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听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常态化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淄卫党字〔2017〕27号)要求,严格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挂包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三是充分发挥市纪委驻委纪检组作用,3月6日、4月12日、9月12日驻委纪检组组长分别与委机关人员和委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委党委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不到位。2017年上半年因班子成员未带队到下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仅组织各下属单位自查,被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扣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5月3日印发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办法》(淄卫党字〔2018〕36号),明确了考核细则和方法,严格委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机制。二是按照委领导班子“五个一”联系制度,3月底结合市委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挂包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有关考核要求,7月上旬由委党委委员分别带队对委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年中考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19、关于“对2016年市纪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建立财务内审监管制度,有的医疗机构纪委‘三转’仍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7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卫字〔2017〕235号)、《关于成立财经纪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卫字〔2018〕8号),加强专项资金和医疗控费审计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内审制度,制定下发了《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淄卫财审字〔2017〕1号),2018年初转发了省卫计委《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大系统财务内审力度,积极开展了医疗控费、专项资金等专项审计,对委属单位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力争实现重大事项审计全覆盖。三是4月12日由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委属各单位党委纪委书记开展了集体谈话,督促纪委书记落实“三转”要求,增强抓好纪检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0、关于“前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够及时、仔细,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如:委机关2015年人员调整后未组织重新排查风险点(现已组织重新排查),市卫生监督局风险点为2011年排查的,市疾控中心未将班子成员纳入风险防控范围(现已纳入),市急救中心和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分别排查各班子成员、科室、岗位的风险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卫党字〔2018〕31号),组织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重新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细化防控权责清单,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点备案制度,对委机关、委属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情况,分别报驻委纪检组备案;三是建立廉政风险定期评估制度,每年组织对委机关、委属单位廉政风险点管控情况进行评估;四是按照市纪委部署要求,9月中旬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重点岗位进行了排查公示,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中期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如:对市第五人民医院原院长的问题,市卫计委党委已经发现问题苗头,但一直未进行谈话提醒”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卫计委领导班子“五个一”联系制度》(淄卫党字〔2018〕28号),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个单位,每季度与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每半年带队对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二是结合市委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3月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挂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4月份市纪委驻委纪检组组长分别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坚持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三是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管理,及时查处有关举报问题,确保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2、关于“后期重点岗位人员出现问题后,除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外,未采取相应的其他措施。如:有的中层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仍在原科室工作,直到巡察后期才作出调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原组织人事科科长受到党政纪处分后,未及时调离科室。接到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已于2018年3月1日调离组织人事科。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3、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存在编外人员偏多,自行招聘为主,招聘过程不够严格,缺乏监管,管理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形成了事实上的财政供养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自2017年起,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工作已经基本停止;2018年5月份,按照市有关要求,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单位全面停止对编外用工的招聘。二是目前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我市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待市文件出台后,市卫计委将严格执行市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管理工作。三是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胜任能力,优化岗位设定和人员配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4、关于“市卫生局信息中心5人,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存在虚报冒领差旅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进行自查,对虚报冒领差旅费分别于2017年12月15日和12月19日全部收回,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二是3月7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分别向委党委和市纪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5、针对“市卫生监督局报销宣传科4人2017年6月27日至30日到潍坊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会议包食宿,且参会人员由单位公车接送(派车单证明),不应该报销交通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3日相关人员将不应该报销的交通补贴交回单位财务审计科,财务审计科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对4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于4月份修订出台了《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审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杜绝所有差旅费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6、关于“市疾控中心2017年5月为12名职工发放文明创建工作补助”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2日市疾控中心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立即收回所发放的补助,对相关科室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科室举一反三,梳理排查此类问题。二是截至3月13日,市疾控中心全部收回2016年度和2017年度发放的文明创建工作补助。三是市疾控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文明奖发放管理规定》,吸取教训,今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四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各类津贴补助发放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7、关于“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1月按照自制文件为职工报销在职学历教育费13人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月上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月24日全部收回报销13人次在职学历教育费,并交单位财务。二是3月初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明确今后职工学历教育或培训费用应个人承担的部分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再由单位报销。三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8、关于“市卫生局信息中心2015年3月为1名职工报销在职学历教育学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已于2017年12月将学历教育学费收回。二是3月5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召开专题会议,会上主要负责人做出了检查。三是3月5日会后,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转发了省财政厅(省财政〔2015〕2号)文件,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不再报销在职教育学费。四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对负责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9、关于“市卫计委2017年6月-8月报销三笔督查工作专家劳务费,参加督查工作的多为系统内部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求,自2018年起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内开展督查检查等,系统内人员严禁以督查工作名义发放专家劳务费,对今后仍出现此类问题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单位相关责任人。二是4月中旬驻委纪检组组长与委财务审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0、关于“系统普遍存在组织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督导检查工作中,互请系统人员作为评委、检查人员等,并以专家费名义支付劳务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自2018年起,在工作日组织各类技能大赛、检查评比活动中,对由本系统内人员作为评委、检查人员的,一律严禁以专家费名义支付劳务费。二是4月中旬驻委纪检组组长与各单位纪委书记、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各单位纪委书记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今后对再发生此类问题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1、关于“市卫计委及有的下属单位存在报销会议用餐费,有的缺少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报销公务接待费,有的未附接待清单的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底责令涉及组织会议的有关科室完善了报销资料,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4月中旬驻委纪检组组长与委财务审计科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会议费报销的审核力度,今后对缺少会议通知、签到簿、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2、针对“2016年11月市中心血站违规进行招投标采购无偿献血纪念品”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市中心血站立即整改,2017年9月份市中心血站编制2018年单位预算时已将无偿献血纪念品纳入政府采购招标。二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中心血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市中心血站负责人与负责采购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督促委属单位对此类问题开展自查,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3、关于“2015年市疾控中心单位暖气改造工程未经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疾控中心党委在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向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做出书面说明。二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疾控中心负责人与负责采购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今后市疾控中心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确保大项采购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4、针对“2017年3月市卫计委、市中心血站都存在收房租入单位账户,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卫计委、市中心血站立即整改,其中,市中心血站收取房租费于2017年底前全部上缴市城市运营资产公司;市卫计委暂收计生分中心房租费于2018年6月底上缴市城市运营资产公司。二是4月中旬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委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市中心血站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财经纪律,正确使用好会计科目,及时做到往来账款的清理工作,定期向市城市运营资产公司上缴租赁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5、针对“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局、市急救中心、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会议就餐费和职工伙食补助费均混在一起,单位定期结账,无法分清,未附接待公函、会议通知、签到薄、职工伙食补助费明细”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以上涉及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就餐和职工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淄博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淄博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确保公务接待做到手续完备、单据齐全。职工伙食补助严格按照上级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结算时附入职工伙食费明细清单等单据,严格将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分开。三是加强对委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督导委属单位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切实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6、针对“委机关及延伸巡察的下属单位都存在此类问题,多为维修费。如:委机关2017年6月报销车辆维修费、市急救中心2016年3月报销车辆维修费和2016年12月报销印刷费、市中心血站2017年4月报销汽车维修费、市卫生监督局2017年5月报销两笔汽车维修费,均未附明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9日整改工作部署会上,责令相关4个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3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急救中心已在报销单据上附上维修清单和印刷清单;血站已将明细清单作为财务凭证附件存档;监督局已将2017年5月两笔汽车维修费维修明细附入记账凭证。二是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规定,健全维修审批流程,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结算制度。三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今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大额支出审核力度,附齐明细单据,凡原始单据不齐的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7、针对“市疾控中心2013年以来,为职工报销在期刊杂志发表论文的版面(赞助)费,数额较大,支出无预算,无明确的报销依据,列支培训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市疾控中心及时对全部论文进行汇总分析,并召开会议研究,立即停止执行《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对发表论文版面费从2018年1月1日起不予报销。二是市疾控中心调整科技工作思路,责成科教信息管理科对原《科技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3月7日新修订的《科技工作管理办法》经中心第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予以执行。今后疾控中心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指导,积极争取上级科研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三是4月中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对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与财务科、科教信息管理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整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但是对照市委巡察要求、对照整改标准还存在一定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一是个别单位对问题整改的标准不高,举一反三,查摆问题还不深入。二是各项制度还不够健全,有的还不够完备;有的没有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订,还没有真正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督导检查还不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今后的工作中,市卫计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发扬“认真、专业、担当、作为”精神,坚持发扬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风,突出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委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委属各单位党委书记为抓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任务清单逐项过、逐条抓,本着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个性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从制度上加以预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委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反馈问题的解决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87898;通讯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电子邮箱zbwsjrsk@163.com。
中共淄博市卫生计生委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